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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作为文化实践的本体回归:对“纯艺术”论的结构性反思
2025-10-28 12:19 来源:盘古艺术网

  在中国书法界,关于书法本质的争论历时已久,核心分歧在于:书法究竟是西方意义上的“纯艺术”,还是根植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综合实践?支持书法为“纯艺术”的学者,如中央美院教授王镛等,强调其审美独立性与情感表达;而反对者,如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孙晓云等,则坚持书法超越艺术范畴,是文字、文化与心性修养的融合载体。本文基于书法的历史脉络与文化内核,论证书法并非“纯艺术”,而是一种以汉字为根基、融实用与审美、技道于一体的文化实践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代书法发展的建设性路径。  

  一、争议的语境:两种立场的对立与根源

  争论的焦点表面是定义之争,实则是书法在现代化进程中身份认同的深层危机。支持书法为“纯艺术”的学者,试图通过强化其审美独立性来提升书法的现代地位。书法家、美术评论家,原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沈鹏认为:“书法并不仅仅是一种艺术,更是一种真实生命行为和体验的真情流露,创作者有着什么样的生命境界也就有什么样的书写形态和风格。” 这一观点虽肯定了书法的精神性,却将“生命境界”与“艺术形式”直接等同,忽略了书法与文字、社会功能的原生关联。书法家、中央美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王镛的论述更为激进:“要是书法不是艺术还有什么意思?……都要站在艺术的立场上,用艺术的标准来衡量它,用艺术的手法来创作它。”这种立场将艺术性与实用性对立,暗示书法的价值应脱离日常书写,转向形式主义的创作。

  然而,反对者则从文化传统与文字功能出发,批判这种“纯艺术化”倾向。书法家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孙晓云明确指出:“我特别的反对,现在把书法作为纯艺术看。纯艺术是西方的观点,但这个不是中国书法的正脉,容不得自己,也容不得别人对中国文字有所玷污:随便掰误它,随便戏弄它,这是不允许的。”文化学者、艺术评论人、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产业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会长何永忠也强调:“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在于兼具文字功能与艺术表现的双重属性。文字性是书法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根本特征,也是判断一件作品是否属于书法范畴的关键标准。”

  这两类观点的对立,反映了传统文明与现代性在书法领域的碰撞。

  二、文字性:书法作为文化传承的根基

  书法的第一属性,也是其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根本特征,在于其文字性。汉字不仅是书法的表现内容,更是其形式生成的母体。从商周甲骨、秦汉碑刻到晋唐法帖,书法的演变始终与文字的发展相辅相成。何永忠提出的“文字性是书法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根本特征”,切中了书法的本质。脱离文字的可识读性,书法便退化为抽象线条艺术,失去与千年文脉对话的能力。

  孙晓云对文字的敬畏态度,正是对这条文化底线的捍卫。她反对“随便掰误”汉字,强调书法作为“中国书法正脉”的严肃性。历史上,书法的经典之作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、颜真卿《祭侄文稿》,无不是在日常实用书写中产生的。这些作品的艺术价值,恰恰在于其情感的真挚与书写状态的自然,是“无意于书”而“书乃佳”的典范。将书法抽离其文字根基,等同于切断其与文化传统的血脉联系。

  三、心性修养:超越形式的技术与精神统一

  与西方纯艺术强调形式创造与情感宣泄不同,中国书法更注重书写过程中心性的修炼与人格的养成。中国艺术研究院原院长连辑曾批判当代书法的“设计感太强”,认为书法的本质应源于“内心、认知、技法、情感等多方面共同组成了它的本质特征”。这一批评直指“纯艺术”论的弊病:过度追求视觉形式,忽视书写行为本身的心性修炼。

  唐代柳公权“心正则笔正”的谏言,宋代苏轼“书有工拙,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”的论述,均将书品与人品紧密关联。沈鹏所言“生命境界决定书写形态”,若脱离文化修养的支撑,则易沦为空洞的抒情。书法的艺术性应理解为心性与技艺的统一,而非形式上的标新立异。书法史上的大家,如黄庭坚、董其昌,无不是以学问滋养笔墨,实现“技进乎道”的升华。

  四、实用与审美的历史共生:非纯艺术的文化土壤

  书法的生命力,源于其与日常生活的水乳交融。从金石碑刻到尺牍书札,从厅堂匾额到民间春联,书法始终渗透于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。连辑所指出的当代书法“设计感太强”,正反映了书法在“纯艺术”观念误导下的异化。当创作重心转向形式构成与视觉冲击时,书写过程所要求的即兴性、流动性以及心手双畅的忘我状态便被破坏了。

  历史上,书法的最高成就往往生于实用场景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是文人雅集的诗稿,颜真卿《祭侄文稿》是悲愤交加的祭文草稿,苏轼《黄州寒食诗帖》是遣怀抒情的诗稿。它们的艺术价值,正源于实用书写中的自然流露。这种“生态形式”在世界艺术史中独一无二,绝非“纯艺术”概念所能涵盖。文化学者衡正安指出,书法是“从技直接到道的文化跃迁”,其价值不仅在于审美,更在于文献、历史与文化传承。

  五、当代书法的困境与“守正创新”之路

  当前书法面临的危机,很大程度上源于对“纯艺术”身份的盲目追求。连辑批评的“设计感太强”,何永忠强调的“书法应坚守本质”,以及沃兴华所倡导的“形式构成”,均反映了书法在形式化浪潮中的异化。为应对此困境,需从“守正”与“创新”两方面探索发展路径。

  1. 守正:回归文化本体

  文字根基的捍卫:坚持汉字可识读性为底线,避免书法沦为无意义的笔墨游戏。孙晓云对文字的敬畏态度,应成为创作的基本伦理。

  心性传统的重建:书法教育须超越技法训练,强调“字外功”的积累。书法家华人德指出:“书法是读书人的事,并非技法”,揭示了修养、学问与笔墨的不可分割性。

  历史文脉的延续:深入研习经典,理解不同时代书风背后的文化精神,如金石学的朴拙、帖学的飘逸,而非简单嫁接西方视觉逻辑。

  2. 创新:在本体框架内的现代转化

  内容与形式的协同:书写反映时代精神的文本,并探索与之契合的笔墨语言。例如,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陈振濂倡导的“阅读书法”,将书写从文人雅玩转向撰文记史,避免思想“空壳化”。

  媒介与传播的现代化:利用数字技术、公共空间展示等手段,使书法与当代社会对话。但需警惕技术对“书写性”的消解。

  国际对话的文化自信:在全球化语境中,书法应作为中国文化独特性的符号,而非迎合西方艺术标准的附庸。陈振濂提出的“大印学”理念,以“学科交叉”与“文明交融”推动传统艺术的现代转型。

  结论:书法作为文明载体的未来

  书法是否为“纯艺术”的争论,本质是传统文明与现代性碰撞的缩影。以沈鹏、王镛为代表的理论虽推动了书法的审美自觉,但其“艺术化”转向若脱离文字与文化之根,必将导致书法精神的空洞化。相反,孙晓云、连辑、何永忠等人的立场,揭示了书法作为文化实践的本质——它既是“笔尖上的舞蹈”,更是文字、历史与心性的结晶。

  未来书法的生命力,不在于跻身“纯艺术”殿堂,而在于坚守“书以载道”的传统,在守正与创新的平衡中,实现其作为文明载体的当代价值。唯有如此,书法才能超越概念之争,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永恒象征。正如江苏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衡正安所言:“书法的基础是写字,终极是文化……其现代化转型必须站在中华文化的立场上。” 这一路径,不仅为书法提供了发展的方向,也为所有传统艺术的现代转化提供了深刻启示。(文/拓荒者)